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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市场火爆 单柜一天可买到十余套
许多经营数码产品的商户在柜台显眼处摆放各种机,其外观有钢笔、汽车遥控钥匙、电子表、小闹钟等。晨报记者 竺钢 本版现场图片
本年度第一场自主招生考试——复旦大学自主招,在结束仅仅5分钟后,就有真题出现在某专门出售各类考题的网站上。不到24小时,这个名为“2011年复旦水平测试题”的下载栏目,就赫然排列在网站下载量第一的位置。有关部门目前正就此事做出详细的调查,而有业内人士猜测是不法分子混入考生队伍,用机了试卷。
昨天,记者调查后发现各式伪装性能极强的无线机不仅网络上有售,在虬江路电子市场及各大电脑城中,也摆上了柜台。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虬江路电子市场,一楼商铺中就有十几个摊位有类似的摄像设备公开销售。刚靠近一个仅有两平方米左右的柜台,销售人员就开始热情推荐。记者表示需要购买一款带录像功能、隐蔽性好的产品,销售人员随即拿出一款手表介绍,这是目前出售最好的一款产品。在摊主口中,类似产品统称为头,摊主很避讳将之称为机。除较厚外,这只手表的外观与普遍手表一样,在表盘“6点”位置留有一个牙签大小的孔,这就是摄像头的位置。
为了证明产品的性能,摊主现场向记者展示了其中一款热卖产品“香烟盒”的效果,摄像头能同时实现拍摄和无线传输,在连接干电池的情况下最少可以持续工作5小时,如外接电源可以一直工作。使用无线接收设施的情况下可以在数十米以内随时监控画面,且画面较清晰。据了解,这样一款产品的售价在800元左右,其他同类功能的产品则依据摄像头的清晰度高低、是不是配备有麦克风、是不是具备夜视功能等有不一样的价格,最贵的不会超过1000元,最便宜的则不到200元,产品堪称丰富。
摊主说,能够准确的通过需要及个人习惯选不一样外观样式的产品,录拍的效果基本一样。接着他又拿出一款类似普通公司的员工工作牌,挂在胸前推荐说:“手机的震动比较大,而工作牌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只要站直,眼睛看到哪就可以拍到哪,很方便,也很隐蔽。”
记者查看多个头,发现不管是产品自身还是说明书均没有印任何生产商名字。销售人员解释,生产类似产品的都是一些小厂,打上厂名反而会影响销量,但产品的质量绝对过硬。
在闲聊中,摊主还介绍,除一些可供贴身携带的产品外,还有一些可放置在家中固定位置,如电插座、小饰品等,如果顾客有特殊的要求,还可以向厂家定制。
对于这些器材的热销,摊主称确实有点突然。2009年时,销售并不好,但从去年开始,询问者突然多了起来,原来和一部香港电影《窃听风云》有关。自从这一部优秀的电影上演后,顾客询问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开始多了起来。当时此类产品样式还很少,厂家了解市场需求后,花样才开始持续不断的增加。目前这类产品的销量不错,“一天基本能卖掉几套,生意好的时候能卖出十几套,买者大多是成年人。”
出售此类产品是不是合法?销售人员称,这跟普通的摄像器材道理一样,产品卖出去后顾客怎么用是顾客的事,只要不拿来干坏事,应该没人管。
记者昨天搜索网络发现,自称科技公司销售这种机的介绍并不少见。一家位于武汉的科技公司的官方网站分类齐全,除了市场上常见的手表、打火机、插座式机,还有更加隐蔽的领带式、腰带式,更有一款以沐浴露瓶作为伪装的机,一旁的说明竟是:“边看边录,真正的完成实时监控实时录,让你不错过任何精彩画面!”
记者电话联系网站的销售人张经理时指出,产品的说明书是英文,有点看不懂。对方立即解释,不需要过多的担心,产品全部是国产的。究竟是哪里生产他却不愿回答,但强调全部的产品一旦售出后发生故障,可以寄回维修,“产品卖出后一年内包修,15天包换,且是换全新机器。”他进一步解释说,即便不给记者发票,收据上也会写明产品编号,把故障产品寄回来时只要传真或回寄一个收据复印件,同样包修包换。
“生产及销售安全监控设备,本身应具备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沈洁律师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一些“机”基本是无证产品,依据相关法律及地方规定,这种生产及经营行为,就应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她特别指出,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对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针对将这些设备用于诉讼前的取证,沈洁提醒,在民事诉讼中,利用这些所谓“机”取证的过程本身就会造成隐私侵犯,这种取证手段违法,证据也就不能予以采信。
而对复旦“千分考”真题被发布到网上一事,沈洁指出,这种发布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侵权,假如被人用以牟利并获利数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2003年初,陈东(化名)开始从事安全防范监控方面的工作,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和采购。对他而言,“机”的概念并不陌生,在入行之初就接触过。在他看来,如今的“机”已经与“窥探隐私”、“侵权”等社会现象与观点关联,而当时“机”应用限制范围仅用于合法的监控范围内。
“譬如,在ATM机上安装拍摄人面部特征的摄像机器,就是我们所说的‘机’。”他说,在2003年左右,机的应用场景范围仅用于监控工程,且那时机器设施很复杂,拾音器(即声音采集设备)与摄像头之间也是分离的,要分别安装。而配合接收图像声音的存储设备也比较大。
入行后大约半年,陈东采购过程中在外地拜访一些商户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配件商私下拉住他寒暄:“对用的拍摄设备是不是感兴趣? ”在陈东的印象里,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间,就看到过几款近似用于偷录的设备,“头上有根线,连着一个录音机般的存储器。摄像头可以别在包口,存储器可以装在手提包里。”陈东说,那时候这类机器还被卖家称为“机”或者“偷录机”,在使用上还要受到很大限制,“电池和存储器体积都大,达500克以上。机器充电后要转换成110伏电压,且使用时间不长,最多一小时。”他回忆说,那时候这种机器电池使用寿命不长,最多也就能用一年,且只能拍摄现场画面,不能同步采集声音。
在2005年、2006年,陈东在工作中遇到这一种的卖家仍旧不少,不过,他们包里的机设备有了不小的变化,“那时,声音采集的配件已经集成在一起,现在我们正真看到的最常见的笔式机当时已然浮现了,可以录像过程中同步录音。”不过,在他看来,这种设备的性能不够稳定:“有一次,一个卖家当场演示时,因为使用的配件比较差,结果在用导线导出图像时,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主板居然烧坏了。”他说,那时的机本身存储容量小,最多也就录上15分钟。
此后的四五年时间里,陈东遇到的卖家展示的机式样慢慢的变多,“摄像头可以装在香烟盒、手表表盘、插座上,有的重量不到50克,有些卖家号称可以上门安装,把摄像头装在烟雾探测器里,然后通过远程接收,越来越隐蔽。”他表示,这时所见到的这些机,大多来自南方的一些电子市场,卖家在网上所做的广告也慢慢变得多,“他们不叫这种设备为机,称作设备或者取证设备,有些干脆就把机改称为‘微型拍摄记录仪’。 ”
陈东分析说,之所以这一些产品要改变称谓销售,是因为无论生产厂商或者销售者,都承认自己不是光明正大:“合法的监控设备,都有相应的生产销售许可和检测报告,那些‘机’的厂家和卖家,都没这些生产许可和检测报告,生产和销售都是偷偷做的。 ”
最初看到那种需要用手提包做掩护的机,当时报价4500元,而如今笔式及其他式样的机由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降低,售价在300元到1000元之间,“实际上,商家仍有比较大的利润空间。”他称,实际上厂家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不到60元,甚至更低,“售价至少比出厂价高两倍。 ”
至于购买的群体,据陈东了解,以所谓商务调查公司或者帮人讨债的人员居多,还有些人购买用于、遗产纠纷及法庭诉讼前的取证,“当然,也听说有人买来用于考试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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