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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擦亮“电子眼” 守护你我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10 来源: 安防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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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出入口、车库、区间路、电梯里几年前,还是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专用“防盗工具”的监控摄像头,如今已遍布居民居住小区的每个角落,成为一张保护居民安全的网络。视频监控摄像头,俗称“电子眼”已成为新建小区必备的配套设施。那么,小区内的“电子眼”使用情况到底怎么样?对居民的安全到底能不能起到保护作用?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科尔沁区不少居住小区的视频监控使用情况不尽如人意:许多老旧小区更是压根就从未安装过;也有不少小区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故障维修不及时,沦为摆设。当业主利益受损时,给业主维权带来了不少麻烦。

  城市新建小区内都有安装监控“电子眼”,遍布各栋楼的单元门、出入口、电梯、大堂、各条道路的出入口及僻静处。从踏进小区大门的那一刻起,居民与外来人员的一举一动都通过“电子眼”被小区物管人员关注着。

  11月26日,记者来到位于科尔沁区红胜大街的希望红星新城小区。一进大门,就看到在门口很显眼位置安装的“电子眼”,执勤的保安说,小区内必要位置都安装了“电子眼”,而且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自从搬到这个小区,我住得更省心、更放心了。”在希望红星新城居住的张姝红高兴地和记者说,她在这个小区已经住了3年,到了晚上,她直接把小车停在小区内的停车通道上。“停车的地方对面墙上就有电子眼24小时盯着,忘了锁门都没事,我很放心。”

  “可别小看了这东西,它的作用可大了。去年快过年时,我同事来给我家送单位分的大米,上楼没超过10分钟的时间,他的车就被小区居民的车给刮了,那可是新买奥迪A8呀,看着可心疼了。最后,通过找物业查监控,最后找到了肇事车主。有电子眼作证,不给咱修不行啊!”小区居民白呼和说。

  同样是住在这个小区的居民,62岁的杨善玉有着切身体会。老人说,她十分喜爱小区的环境,并决定在此定居养老。杨阿姨说,她家的房子在一楼,但从未丢失过东西。住了这么长时间,她也没听说小区发生过什么大的治安案件。她曾听说有人想偷东西,但没得手就被保安抓住了。

  “上次,我侄女来我家看我,下车时把包落在出租车上了,后来是通过电子眼查到她乘坐的出租车的车牌号,然后很快就找到包了。小区里到处都是电子眼,进进出出的人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之中。”杨善玉老人高兴地说。

  随后,记者来到了社区物业的监控室。果然,在监控室的电脑屏幕上,小区每个角落的情况都一览无余。坐在监控室的大屏幕前,包括车库、电梯间、楼道、小区大门口里面、小区大门外等区域内全都在视频监控中。如果有居民手中拿着一本书,只要把镜头拉近,都能看清上面的书名。而且,这些电子眼还沿小区内的区间路,各向外延伸。再加上摄像探头可以360度旋转,整个小区没有死角。

  泽信集团希望物业公司的杨经理和记者说,该小区现有37栋楼1572户居民,小区视频监控设备投资约300多万元。自2009年小区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以来,运作状况良好。杨经理说,“电子眼”对小区治安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可谓“功不可没”:居民的车被刮蹭了、居民的包落在出租车上了,居民落在车筐里的东西被人拿走了等等事件,都是通过“电子眼”解决了。去年,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卡住了,监控室的值班员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立即派人前去维修,及时排除一些故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警方也经常来调取监控协助破案。去年12月,科尔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是通过小区门口的“电子眼”抓住一名杀人犯杨经理说,小区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通过“人防”和“电子眼”相互协助,小区治安形成了一个立体的防范体系。

  采访中记者看出,与新建成的小区相比,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健全,物业不完善,治安管理问题日渐突出。“我们小区曾经一晚上连着好几户被盗,丢了好几辆电动车。”“我们小区里的路灯都坏了,晚上一片漆黑,更别提安监控了。”“我们小区没有监控器,被偷了只能自认倒霉。”这是采访中老旧居民抱怨最多的问题。

  11月25日,记者来到位于科尔沁区明仁大街西端的西向阳小区,这是一个1997年建成的老旧小区。经仔细查看,记者发现,除了小区门内的一家超市门前,商家自己出资安装了摄像头,小区内并没安装任何监控设备。

  “我们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物业,自从我1997年搬来之后监控设备压根儿就没有。”该小区居民李元东和记者说,这个小区经常发生电动车被盗或是小偷入室盗窃案件。每次发生案件,居民们都会报警,但没监控设备就增加了破案难度,自行车丢了一般不报案,电动车丢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今年年初,我考上通辽实验中学了,上学离家远,开学我妈就花2700多块钱给我买了一辆电动车,没想到,骑着不到两个月就丢了。我家搬到这儿五年了,连自行车带电动车一共丢四辆了!”住在该小区的李想说。前不久,他中午放学回家,就吃个饭的工夫,放在楼下的电动车不见了。由于没监控设备,谁家丢了东西只能自认倒霉。

  去年,住在5号楼三单元的吴迪新买的“捷安特”也丢了,不管用多好的锁、是不是设警报器了,都没用。“有的电动车搬不走,小偷就把电瓶偷走,甚至私家车车窗也被砸,去年就有两辆车被砸,车内东西被偷了,真闹心。”由于经常丢车,居民们只好把电动车和自行车存放在车棚雇人看管。

  “我们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监控设备一直没有。”该小区居民马先兆和记者说,以前发生盗窃或是车辆刮蹭时,居民们会报警,但没监控设备就增加了破案难度,车辆被刮蹭只能自认倒霉。

  据了解,老旧小区没人管理,小区没有物业,无人巡逻;没安装摄像头,无法对小偷起到震慑作用,偷盗发生后无法为警方提供录像证据这些也都是造成老旧小区频频发生偷盗事件的原因。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在科尔沁区众多的老旧小区中,特别是物业弃管小区,安装监控设备几乎为零。

  “电子眼”的缺失,非常不利于治安防控。据了解,老旧小区慢慢的变成了电动车、爬楼入室盗窃等失窃等案件的多发区,而且都会存在着取证难、调查难的问题。发生类似案件后,受害的当事人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不去报案。

  小区内缺少监控设备,往往造成治安案件频发。然而,也有不少小区内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因为已经破损,没有及时维修,难发挥监控职能。

  说起小区的摄像头问题,家住某小区的居民王大山就气不打一处来。“我放在楼道里的一袋子土豆丢了!”这已经是王大山家今年以来第三次被盗。

  王大山说,上个月,他打球回来,把一双新篮球鞋放在阳台上晾,结果忘了拿进屋。到了晚上八点多想起来的时候,一双“耐克”早就没影了。

  这件事让王大山很郁闷,他怎么也想不通,鞋子怎么会被偷走?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上周,王大山的爱人打扫房间,将两盆景观盆栽放在楼底下晒太阳,没想到不到半天的时间就两盆景观盆栽蒸发了。

  “我都弄不明白,那么重的盆栽,怎会是被偷走呢?”在邻居的提醒下,王大山忽然想起小区装有摄像头,于是茅塞顿开的他想通过小区摄像头探个究竟。可是,在他的再三要求下,物业管理人员在帮他调出当天的摄像时,王大山顿时蔫儿了小区的摄像头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与王大山的境遇一样,市民葛晓娟反映说,她居住的小区的监控摄像头已是锈迹斑斑,积满了灰尘,而且还是“无线”的,也就是说连线路都没有接上,纯粹是个摆设。

  “上周五中午下班,我买了一堆菜,把包放在电动车车筐里,进屋时,忘了拿进屋,结果丢了,里面有手机和证件什么的,实在没办法,我就去物业调取监控,可是打开之后啥呀看不见。”11月25日,市民刘金华反映说。

  手包丢失后,刘金华去物业调监控时,物业说什么也不让查,说一定要经过派出所。后来找来了派出所民警,可是却发现,对着家门口的那个摄像头坏了,根本调不出监控,一点儿线索都找不到。“这样的监控不是形同虚设嘛,有它有什么用呢? ”刘金华气愤地说,“丢了包是小事,可万一发生盗窃、刑事案件,小区的监控还是坏的,那问题就严重了。 ”

  面对“电子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据科尔沁区公安分局霍林派出所教导员孙玉民介绍,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能有两个作用,一是震慑作用,让犯罪分子从心理上产生畏惧,另外一个作用就是提取证据,当一些案件发生后,能够最终靠监控录像等设备提取相关证据。对于小区摄像头“失灵”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物业公司不健全,导致监控系统异常发挥作用。问题的关键还是把物业制度健全起来,那样,有关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小区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本来是为了业主安全着想,但是,不少小区内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因为已经破损,没有及时维修,难发挥监控作用。那么,小区监控设备维修应该有谁出钱呢?

  采访中,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所谓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据了解,物业费收取一般来说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其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泽信集团希望物业负责这个的人说,对于“电子眼”在质保期内的,维修应该由实施工程单位承担。过了质保期内的,应该由物业承担。

  对此,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则表示,在居民小区安装的“电子眼”属于硬件设施,该由建筑设计企业负责。从法律上说,业主没有义务承担这部分费用。对于商业居住小区,所聘请的物业公司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另外,安装了“电子眼”之后,物业公司可能会减少保安费用的支出,也是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虽然不少小区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可是,去哪里调出录像、需要出示什么手续,很多人茫然不知。

  对此,警方提醒,对小区监控录像的查看,是否应征得警方同意尚没有硬性规定。但通常的做法是,因为监控摄像涉及案件证据问题,所以大多情况下还是要通过警方即辖区派出所同意。

  总之,安装“电子眼”是有利于居民居住安全的好事,但好事怎么落到实处,需要在决策和具体执行过程中细化,做到合法、合情、合理,才能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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